食色,性也。但对于识字的人来说,又多了一种欲望。即便是入了佛门的秃头们亦是如此。李叔同遗言中写到,“君子之交,其淡如水,执象而求,咫尺千里。曰余何适,虞尔亡言,花枝春满,天心月圆”。文字可谓净明澄澈,但其在逝世前却嘱托人想法出版自己认为值得留世的作品。
这股子文人千年之蔽风不幸也吹到现在。更可恨的是喜欢在网上写点小豆腐文章,或者发布于博客中的识字者,竟也做起出版自己随笔的美梦。静蕾小妮子就不说了,不值得说;三表竟也堕落到紧随其后,搞什么文化私生活或者不许联想;到了图林小圈子,先前老槐的粉丝为他编辑的书样博客精选,博得老槐欢喜异常。我就纳闷,好好的网上文字,为何还要拿到纸面上,这不是现世是什么。
还有一种更可恶的。譬如游园,把自己的一些小豆腐块整理出来,搞成电子版的,然后提供给人下载。私下玩还可以,拿出来给所有人去下载,提供这些文字的垃圾让人耽误时间,实在是十恶不赦。博客的文字,岂能当成严肃学术来对待?
最近有个叫图谋的也搞这个。而且还把它当作一回事,有感受,有广告。弄得我以为林志玲出了写真集。真真让人喷饭,让人扼腕。好好的读书,好好的写文章去吧。
有文字欲不要紧,但不要太明显么。有见着个美女就流哈喇的么?操。
2 Responses
东经117
03|May|2008 1哎呀,啥叫博客,没人要求一定要看嘛,您老权当是信噪干扰呗。
托马斯
03|May|2008 2文字就像自己的孩子,敝帚自珍怎么也不能算错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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